公共管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5

各位2022级、23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详见附件1),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属于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必修学分。其中,2022级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和2个素质拓展学分。

另据《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4〕73号,详见附件2)和2023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级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1-2个创新创业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项目、教师科研项目等方式获得的学分;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文化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学术人文讲座、专业团体训练、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资格认证等方式获得的学分。教学处负责对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校团委负责对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审核认定工作。


一、申请主体与工作日期

(一)申报主体:

创新学分:2022、2023级在校本科生

素拓学分:2022级在校本科生

专升本学生请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二)学生申报日期:2026年3月9日-2026年4月9日。

(三)学院审核日期: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23日


二、申报流程

(一)学生已获得学分核查

学生可先通过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自己已获得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总分及具体项目信息。如项目信息重复或者有误,请学委于2026年4月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信息反馈至353878560@qq.com(创新创业学分),1472515061@qq.com(素质拓展学分),并将需要修改的项目信息按模板格式(见附件5)汇总。

(二)学生新增学分申报

学分申报。每位同学填写学分申请表(附件5、附件6),并附上相应佐证材料的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创新创业/素质拓展学分”为文件名建立文件。各班学委填写学分申请汇总表(见附件7、附件8),以班级为单位于2026年4月9日前将学分申请材料汇总、打包发送至353878560@qq.com(创新创业学分),1472515061@qq.com(素质拓展学分)。

为减轻学生提供佐证材料难度,部分由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活动项目(见附件4),学生申请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可只填写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无需提供佐证材料。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

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工作联系人根据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2022级学生执行文件)和《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4〕73号)(2023级学生执行文件)文件认定标准,对学生的学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同时比对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已获得创新创业学分和素质拓展学分项目数据。为防止学生对同一项目重复申请,学院将在其网站上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的审核认定结果,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公示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数据有疑议,可重新递交佐证材料至学院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联系人处申请修改或补报。


三、其他事项

       (一)各班同学应根据申报通知、审核截止的时间及时申请。

       (二)凡弄虚作假者,学校查实后将严肃处理,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应文件进行处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教〔2016134号)、《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浙商大教〔202473号)文件及《素质拓展学分细则补充说明》(附件9)执行。

(四)如对学分认定中出现疑问,请联系:

          1、创新创业学分负责老师:任老师,D410,28008350。

          2、素质拓展学分负责老师:马老师,1472515061@qq.com

附件1-11


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