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3-12
序号 | 项目 | 截止时间 | 检查人 | 任务要求 |
1 | 论文初稿 | 2026-03-20 (第三周) | 导师 | 提交至论文系统 |
2 | 论文集中指导 | 2026-04 (第七/八周) | 导师 | 各专业尽量保证每一位论文指导老师都参与到集中指导 |
3 | 论文修改稿 | 2026-04-24 (第八周) | 导师 | 提交至论文系统 |
4 | 毕业论文定稿、交送学院 | 2026-05-03 (第九周) | 导师 | 提交至论文系统、指导教师撰写评语并签字,并确定知网查重率不高于20%(教务处最新规定:未在提交名单中的学生无法申请6月学士学位授予) |
5 | 论文评阅人评阅 | 2026-05-04至 2026-05-12 (第十周) | 各专业系、 评阅人 | 评阅人撰写评语并签字;评阅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一辩 |
6 | 论文外审 | 2026-05-04至 2026-05-12 (第十周) | 学校及学院外审不合格的同学不得参加一辩 | |
7 | 答辩资格审查 | 2026-05-12至2026-05-13 (第十一周) | 答辩委员会 | |
8 | 毕业论文答辩 | 2026-05-14 (第十一周) | 答辩委员会 | |
8 | 毕业论文二辩(一辩未通过) | 2026-05-23 (第十三周) | 答辩委员会 |
注:1.毕业论文时间衔接非常紧凑,请各位指导老师、毕业班学生、相关责任人务必按照上述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以免影响答辩。
2.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前经查有抄袭现象,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并根据学校违纪处分相关规定处理;在答辩合格后经查有抄袭现象,核实后已颁发的毕业文凭予以注销。
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的规范要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无故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学生因故未交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者,不发毕业证书。
4.如有变化会及时进行通知!请多咨询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