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深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共筑优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发布日期:2024-10-08

8月9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研讨会在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会长张雪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王青、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韩洪祥、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秘书长包玮、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企业发展部部长王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信用管理部黄海茹、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汪锦军、浙江工商大学市场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周鲁耀、浙江省长三角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院院长张欢、浙江工商大学市场监管研究院研究员汪基强、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研究所副所长毛益民、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系副主任余钧、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主任朱心怡受邀参加此次研讨会。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会长张雪林从信用监管的基本职能、规模、制度化建设等角度进行了介绍,他指出信用对于企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涉及企业招投标、参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评选评优等其他正常的经营活动。同时,对于政府来说。如何更好地利用信用评价的结果用于内部监管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副处长韩洪祥就信用监管工作做了介绍,他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建设的重要论述为开头,指出目前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的探索的几个主要方面,包括强化失信信息归集公示、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打造信用监管工具、强化信用助企服务等。并提出了一些信用工作重点领域的思考。

 

 

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汪锦军在介绍了学院相关发展情况后,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为题进行了汇报,他指出社会信用制度是介于强制性的法律和非强制性的道德之间的一种制度化的社会治理手段。并提出目前我们需要回答的一些政策问题,包括协同碎片化多部门管辖的社会信用、将基层行为和道德领域的信用创新制度化、推动个人权利的保护和信用惩戒相平衡等问题。

 与会嘉宾还就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这一会议主题进行了广泛的互动讨论。

 

最后,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会长张雪林对研讨会做了总结讲话,他提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有4处提及信用相关的建设,分别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未来需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合作,将鲜活的政策实践经验与前沿的理论有效结合,双方的互动定能产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